提醒:2007年度经营许可(ICP)年检,2008年3月份之前得提交

该日志由 Kevin 发表于 2008, January 29, 5:09 PM

以下为信管局的通知:

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部令第19号)有关规定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对电信业务许可证持证单位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含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以下同)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本省持证单位)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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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志标签: 2007, 经营许可, icp, 年检,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