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供网站备案号
这两天帮一个客户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客户比较急,所以所有的资料很快就都准备好了,本来明天收到客户的快递可以提交给通信管理局的,没想到却节外生枝把时间卡在网站备案上了。
一般来说,因为网站备案系统“操作起来太复杂”,所以一般我们都会帮客户的网站备案,这一次也不例外,但是备案的时候却被告知“主体单位名称重复“,一问,才知道原来客户之前自己深试过备案,但是可能是“复杂性”
问题,客户的备案被退回来了,因为被拒绝的备案用户是不能自己删除的,所以也无法用其它账户为网站备案,这下可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没办法,叫客户联系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部门,看看能不能把原来账号以及被拒绝的备案资料注销掉,但是随后客户被告知联系ISP商,客户是托管用户,ISP就是广东某电信,联系之后,电信方面说经营性的网站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而不需要在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随后,再次联系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部门,也证实此项政策,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仍然没有接到类似经营性的网站不需要网上备案的通知。
没办法,今天咨询广东通信管理局,但是得到的答复是,申请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网站的备案号,晕。。。
从今年开始,广东通信管理局新规定:申请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网站的备案号,为了保证不拖后腿,我一般都帮客户做好备案申请,因为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客户自已去备案,都会被退回来,但是,没想到,这次却出了这么让人郁闷的问题!
没办法了,只能明天看看能不能搞定备案了。。。郁闷!
教训:网站备案要谨慎,小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